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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教育部華語教師外派越南、印尼、泰國人才招募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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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教育部華語教師外派越南、印尼、泰國人才招募說明會 想去國外當華語教師?!  想去,但不知道方法?! 你的機會來了!! 千萬不要錯過!! 108.12.28 北部場 (越南、印尼) 中原大學 109.01.04 中部場 (越南、印尼、泰國) 東海大學 109.01.18 南部場 (越南、印尼) 文藻外語大學 按我報名 | 更多詳情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非常感謝各位老師的參與! #越南華師外派 #圓滿成功 文藻華語中心 WENZAO CLC (@wenzaoclc)分享的貼文 於 PST 2019 年 12月 月 27 日 下午 11:46 張貼

2019年越南順化以北華師研討會-臺、越教師齊聚一堂分享文化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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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越南順化以北華師研討會-臺、越教師齊聚一堂分享文化差異  🇻🇳🤝🇹🇼 「2019年越南順化以北華師研討會」今天在河內市舉行,台灣和越南教師齊聚一堂,互相交流觀摩與分享文化差異,藉此幫助台灣老師融入越南社會,提升越南華語文教學品質。 「2019年順化以北華師研討會」由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與文藻外語大學主辦,希望藉由這項活動提升教育部選派在越南任教華語老師教學知能,並提供教師們互相交流觀摩的機會,了解越南華語教學情境,提升海外華語文教學績效。 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組長李明、秘書張舒晴、文藻外語大學華語中心主任戴俊芬等代表出席。 這次華語教師研討會,台灣教師有12位參加,同時邀請越南河內法律大學、河內外貿大學、河內第二師範大學、昇龍大學、河內開放大學以及寮國VITA技術學院老師出席交流。 主辦單位邀請河內國家大學所屬外國語大學中文系阮黃英(Nguyen Hoang Anh)教授發表「跨文化之異同」;在日本大學任教的姜君芳老師在會中發表「大班教學技巧」;非凡教育中心張瑜倫老師發表「越南生活大小事-面對台越文化差異」。 另外,與會者也分享越南高校華語文教學現況,以及面臨的問題。 李明表示,教育部選派在越南任教的華語老師適應狀況良好,希望藉由這次研討會,讓教師更加能夠融入越南社會以及熟悉當地的華語教學環境。 新聞連結傳送門 🚀 🌟 立即按讚追蹤我們! 隨時掌握最新「華師外派」相關動態! Follow us on Instagram   🔥 #越南華師外派   #教華語   #出國教中文 #華語師資培訓班

文藻外語大學辦理教育部108年華語文教師赴越南任教第108004號通告

任教國家 越南 合作學校 巴地頭頓大學 Ba Ria-Vung Tau University 擬聘教學人員數 1名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    具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學歷,並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者。 (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具備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及對外華語文教學工作(不含教學實習)一年以上經驗。 (3)    具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學歷之各大學華語文教學研究所畢業或在學生;應用華語文學系、中國語文學系學士畢業;各大學畢業,並修畢華語文教學學程者。(若為應屆畢業生,須在10/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2.         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者優先考量。 聘期起迄 聘期以學校實際溝通為主 教育部提供待遇 1.    聘期內(1)類和(2)類教師每月生活補助費1,500美元,(3)類教師每月生活補助費1,200美元。教師生活補助費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越南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500美元)。 3.   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須提供教具採買及使用明細)。 第二年續任不予補助。 上述補助金額將由國內承辦單位(文藻外語大學)轉發獲聘人帳戶。 其他待遇 (如:保險、膳宿、 進修機會等) 基本月薪:500萬(越幣) 提供醫療保險、教師宿舍(倘教師擬於校外租屋,房租補助每月600萬越幣)、協助辦理申請免工作證、補助簽證費、提供接送機及腳踏車等 授課內容 (教學及行政) 教學課程:中文 每週上6天共計18節 授課對象 大學生、教職員 休假規定 1.依學校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並報請同意。 2.不同意教師在課餘時間赴他地任教。 本案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 文藻外語大學-華語中心 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號 華語中心 電話:(07) 342-6031  傳真:(07) 346-4672 電郵: oc3006@mail.

【轉知】108 年華語教師赴泰國任教第二次遴選甄選公告 -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華語中心

國立成功大學辦理108年華語教師赴泰國任教第二次遴選第108002TH號通告及申請須知請見 附件1 ,108年泰國學校 新聘 第二次遴選缺額一覽表請見 附件2 。 赴泰任教補助項目及原則如下: 一、  教育部補助項目 (一)   生活補助費:每月補助美金1,500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發) (二)   機票款:初次應聘赴任時,得補助臺灣至泰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一張,機票款補助上限為美金500元。 (三)   教材教具費用:初次應聘赴任時,得補助首次赴任華語教師教材教具費用一次,補助美金300元。 二、  原則 (一)應聘華語教學人員之待遇,以由聘任之國外學校提供,教育部不予補助為原則。 (二)初次應聘之華語教學人員,補助期間以一年為原則(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發),並得續聘一年;續聘期間僅補助生活費,機票及教材教具費不再補助。 (三)每名華語教師依據本要點受領前揭補助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四年。 原文連結: 按我前往國立成功大學網站